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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哥耸了耸肩,豁达的说道:“其实没什么,抑郁症是时代通病,一直被人拿来炒作,我其实挺好的。”

董晴见陈小哥神态很放松,似乎没有意识到直播已经开始,当下眼神微微一闪,也不告知陈小哥,便笑着问道:“最近票房大卖,整个世界都在讨论喜剧之王这部电影,有压力吧”

陈小哥点了点头:“说没有肯定是骗人的,不过我还好,没有太紧张。”

董晴又问:“你平时穿的都这么随意的吗以你的地位,一件衣服不说上万,但是几千肯定是要的,为什么还穿这种破了洞的裤子,是你觉得这样好看,还是”

“没有,我比较懒,所以一直不怎么喜欢买东西,特别是买衣服更怕麻烦,所以衣服裤子很多都是穿过挺多年的。”陈小哥笑笑,津津有味的嚼着奶糖道。

董晴看着眼前这个了不起的少年,有些恍惚,他的牙齿很白,洁白,更洁净。

看上去显然不像是邋遢的人,但他的穿着,却有些标新立异。

“原来是这样。”董晴有些失神的说道。

他觉得陈小哥的气质确实很容易吸引女性,干净而深邃的眸子,身材标准偏瘦,五官让人感到很舒服。

更重要的是陈小哥言谈举止中时常流露出一种娱乐圈里绝对没有的赤诚与孩子一般的天真,以及那淡淡的氐愁,令女性不由自主的生出想要照顾与偏爱的欲望。

见陈小哥嚼着糖,不小心将异地乳白色的口水滴在了t恤衣摆上,她下意识的抽了一张纸巾递给他笑道:“擦一擦吧。”

陈小哥感谢的点点头,接过纸巾后,低着头认真的擦拭着污渍。

“董姐,咱们节目什么时候开始啊。”陈小哥问道。

董晴闻言一愣,随后苦笑摇头,随后忽悠说道:“不用管那些,我们节目没有开始是特色。”

陈小哥也没有怀疑,抬起头,一名工作人员已经上前探出一只手,示意让陈小哥将手中的纸张递给他。

陈小哥有些不好意思,抱着感谢的心情将脏纸巾递上前,不知道他知道这个工作人员打算拿这东西拍卖是不是还会有此愧疚。

陈小哥已经火的连一张用过的纸巾都有人愿意买单了,也许是陈小哥太少露面了,以至于粉丝们对于陈小哥的一切都充满了热忱。

这一点周王二人的粉丝也有所不及,不过三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很火。

很火自然就会迎来各种各样的非议,这似乎已是必然,有人给周杰伦取了个外号,叫他纠结伦,而王力宏的外号是口水哥。

前者因为风格让仿唱者纠结,后者因为唱歌的嗓音与众不同。

陈小哥很庆幸广大的网友们没有恶搞的给他取个外号,他觉得陈小哥这个名字就很不错,很有后现代魔幻主义的风采。

“听说当初你在拍摄喜剧之王的时候,还兼着神雕的创作,这样不会神经错乱吗”董晴开始进入正题。

陈小哥闻言,苦笑着摇了摇头解释道:“其实我平时也很少在大家面前露面,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写作,在有其他事情的时候,我是在发表存稿的。”

“盗墓笔记发的太快,我当时也没有注意到,可能是强迫症吧,当时喜剧之王拍到一半,不可能停下来,所以我就利用晚上休息的时间,写了神雕,其实神雕的大纲我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只差真正的写下来而已。”

陈小哥尽量让这件事情简单化。

而董晴却摇着头目光可怜的看着他道:“我接触过的大作家很多,他们都表示,写作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情,而且我在平时自己也会写一些随笔,但一千字就已经能把我累到。”

“可能我与其他人不同吧。”陈小哥淡淡道。

董晴点点头,说:“你确实很不同,之后呢,喜剧之王拍摄完毕之后,你状态如何”

“不算很差,不过也可能是真的有点写累了,打算休息一段时间,就有后来的停笔事件,其实我当时的意思是停笔,但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写成了封笔。”

董晴点点头,语气崇拜的说:“在遇到你之前,我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做这么多的事情。”

正文第二百四十章:喜剧之王周星星

“现在还有写作吗”

陈小哥如实道:“有,有写,但是暂时不想让大家知道。”

董晴缓缓点头,她目光有泪光闪动,倒不是真有多么的感动,这是节目风格,十期有九期她都会对嘉宾报以这样的态度。

“最近你有了一个新的头衔,新浪潮悲喜剧创始人,你觉得这个头衔是否准确”董晴问。

陈小哥微微琢磨了一会,便道:“我觉得挺好的。”他的神色没有自傲与狂妄,反而带着些许说不出的淡然。

董晴破涕为笑道:“看不出来你还挺自恋的。”

陈小哥一笑置之,沉吟说道:“其实电影不是一个人的功劳,是导演,编剧,演员,场务,制作,所有人的努力,才会有一部好的作品出现。”

“当然应该如此我的资料卡上显示,其实你成长环境很糟糕,能和我说说吗”

陈小哥看着她,沉吟着道:“也没什么。”

“在你十四岁的时候,你的母亲离世了。”

陈小哥点头,神色有些沉重,他不想把已经亡故的母亲放在这样的舞台上来讨论,当下直言道:“我不想谈论这个话题。”

董晴没有想到陈小哥会拒绝的如此不留情面,刚刚明明已经聊的很好了啊

“可能我有些冒犯,这么说吧,你十四五岁就开始养自己还有一个读书的妹妹”她换了一个方式道。

陈小哥勉强可以接受这个问题,当下惜字如金的回答:“是。”

“当时做什么我想不出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怎么养活自己和一个妹妹。”

“一开始就是做一些粗活,给人打杂,后来喜欢上写文章,发现网络上很多人在招枪手,可能我在这方面有些天赋吧,曾经给人代写过一段时间的,也代笔过一些新闻稿之类的东西,报酬对于我一个小孩子来说,其实可以算是很高了。”

“原来如此,你觉得那段时间,你学会了什么”

陈小哥直言不讳道:“我只是赚到了钱,不过为了赚这些钱,我强迫自己学了很多,也看了很多书,不过当时的我对文学一无所知,如果真要说有什么值得一提,就是还能写几个矫揉做作的文字吧。”

董晴恍然大悟一般,说:“那你第一次对文学真正的喜爱是什么时候”

“应该是十六岁左右吧,那段时间写了不少东西,但那时候我很自卑,其实盗墓笔记和诛仙都是我当时已经写好的,因为自卑,或者觉得不会有人看,所以一直都没有发表。”